当事人 |
张红礼,吴保国,张克亮,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 ,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1402民初11711号 |
案由 |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吴保国,张克亮:本院受理张红礼诉河南永畅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商丘中心支公司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1402民初11711号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