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王磊, 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辛集市撒马营李四建筑设备服务站 |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 案号 | (2020)冀0181民初801号 |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辛集市人民法院 | 
| 内容 |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辛集市撒马营李四建筑设备服务站与被告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王磊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太原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就(2020)冀0181民初801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