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杨仁跃,陈江南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浙1081民初13208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人民法院 |
内容 |
陈江南:本院受理原告杨仁跃诉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1081民初13208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答辩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本案定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8时40分至11时0分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