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石伟,张泽友,艾珺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16612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2年1月20日在人民法院报G40版刊登的原告石伟诉被告张泽友、艾珺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中,其中“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更正为“开庭传票、(2021)鄂0102民初16612号民事裁定书等诉讼材料”“送达期满后的7日内”更正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