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小平,王新平,王小燕,任太平,陈璐, 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固支行 ,陇西天助中药材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陇西县世全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陇西县馨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甘01民初1045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陇西县馨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陇西县世全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陇西天助中药材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王小平、王新平、王小燕、任太平、陈璐:本院受理的原告兰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固支行诉被告陇西县馨艺建筑装饰有限公司、陇西县世全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陇西天助中药材购销有限责任公司、王小平、王新平、王小燕、任太平、陈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甘01民初1045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及举证通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诉讼权利义务通知等应诉法律文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休假日顺延)在本院一楼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