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鑫, 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1民初11922号 |
案由 |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鑫:本院受理深圳市阿拉金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与王鑫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1民初119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