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常迎丽,张宁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1702民初13862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宁:本院受理原告常迎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702民初138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水屯法庭领取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