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程宝珍,石玉海,石玉红,石玉庆,石玉凯,郝建新,苏喜明,贾艾英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确认合同无效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郝建新:本院受理程宝珍、石玉海、石玉红、石玉庆、石玉凯诉苏喜明、贾艾英及你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河南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6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