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苍南县人民医院 ,浙江上下左右智能泊车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浙0327民初3339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浙江上下左右智能泊车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7XFYQ7A,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庆春东路66-1号1801室-7):本院受理原告苍南县人民医院与被告浙江上下左右智能泊车科技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无法采用其他方式向你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27民初33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