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姜大伟,王付庆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关于王付庆与姜大伟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查封了被执行人姜大伟名下豫AW0761号车辆,并经河南赫朗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确定房屋处置参考价。现将变卖事宜公告如下:变卖标的物:豫AW0761号重型普通货车。变卖标的物所有权人:姜大伟。变卖机构: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与本案变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可以参加竞买;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变卖物的变卖底价、变卖时间、地点、变卖公告刊登的报刊等有关事宜的,请在工作时间直接与承办人联系。联系人:张洋洋。联系电话:0371-62032871。 |
刊登日期 |
2022-0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