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刘成驿,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成驿(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省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