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马利涛,马利伟, 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 ,南乐县昌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河南省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马利涛:本院受理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诉你、马利伟、南乐县昌盛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转换程序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当事人须知、诉讼风险须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09-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