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事人 | 杨阳,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 
| 公告类型 | 其他 | 
| 案号 | (2021)豫1025民初3042号 | 
| 案由 | 保证保险合同纠纷 | 
| 公告人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人民法院 | 
| 内容 | 杨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诉你保证保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豫1025民初304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2月20日下午3时在襄城县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 刊登日期 | 2021-09-2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