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方正, 武汉迈迩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92民初7843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迈迩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方正诉被告武汉迈迩健身管理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192民初78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