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05民催47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7月16日受理了申请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0月14日依法作出(2021)豫0105民催47号民事判决书,宣告30600051/21515334号票据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
刊登日期 |
2021-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