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宁,王春凤, 郑州市商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郑州信足惠商贸有限公司 ,郑州聚驰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91执4167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郑州聚驰商贸有限公司、王宁、王春凤、郑州信足惠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郑州市商都资产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豫0191执416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责令履行通知书、查封公告、腾房公告,(2021)豫0191执4167号执行裁定书:对被执行人王宁名下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福彩路1号8号楼16层168号(产权证号:1301282572)房产一套进行评估、拍卖。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院将依法执行本案。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