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河南润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豫0191民催3号 |
案由 |
票据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受理了申请人河南润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公示催告申请,对其遗失的票号30200053 27601661、出票金额为伍拾万元整、出票人为河南省中医院(河南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出票日期为2021年3月3日、收款人为河南润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9月3日、持票人为申请人、付款行为中信银行郑州分行账务中心的银行承兑汇票,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21年10月12日作出(2021)豫0191民催3号民事判决,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河南润百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
刊登日期 |
2021-10-2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