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于宪海,赵丽华,毕玉梅,陈金霞,于庆洋,闫旭,张盼,刘士洪, 秦皇岛晟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路支行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秦永房估字(2021)第080号,(2021)冀0302执恢437号之一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于宪海、赵丽华、毕玉梅、陈金霞、于庆洋、闫旭、张盼、秦皇岛晟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秦皇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旗路支行申请执行于宪海、赵丽华、毕玉梅、陈金霞、于庆洋、闫旭、张盼、秦皇岛晟航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秦皇岛永信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秦皇岛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台山路6号0420号不动产的秦永房估字(2021)第080号估价报告、(2021)冀0302执恢437号之一执行拍卖裁定书、腾房公告、拍卖公告、查封公告、拍卖房屋优先权公告,本院决定对登记在刘士洪名下的被执行人张盼所有的位于开发区天台山路6号0420号不动产进行网络司法拍卖,上述不动产评估价格为5406/平方米,评估总价为3494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