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黄东东,方长海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2)豫1328民初386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方长海:本院受理黄东东诉方长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们)公告送达(2022)豫1328民初386号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等,原告黄东东请求:判决被告方长海偿还原告款44284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