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陈小红,第三人-, 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扬州俱进轻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审理原告陈小红与被告中天银都(天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文化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人扬州俱进轻化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原告陈小红在法定期限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2-1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