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徐超,王睿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1)鄂0606执6059号,(2021)鄂0606民初5581号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超:本院执行的王睿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1)鄂0606执6059号,本院(2021)鄂0606民初5581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由于你至今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故本院已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徐超名下位于襄阳市樊城区解放路特52号拉美步行街A区1幢3层3175室的房产,现拟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作出的(2021)鄂0606执6059号执行通知书、(2021)鄂0606执6059号报告财产令以及(2021)鄂0606执6059号评估拍卖通知,通知内容如下:本院拟对上述财产进行评估、拍卖,确认参考价方式为双方当事人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等,你在本通知张贴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选择确认参考价方式,逾期本院将依法采用网络询价的方式确认参考价,你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有异议的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逾期未提异议,本院将对徐超名下的房产进行评估、拍卖。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