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人民法院 内容 郭会芳:本院受理原告李向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及举证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