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 内容 彭红卫:本院受理原告刘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