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鸡泽县人民法院 内容 刘振平:本院受理原告王如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31民初140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行政、民事综合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