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劳务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保定市高碑店市人民法院 内容 张建平:本院受理原告朱志惠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辛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