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涉县人民法院 内容 张见林、彭玲霞:本院受理原告王强、程波诉被告张见林、彭玲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司法公开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