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 内容 赵小英: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清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2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