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许平丽:本院受理原告廊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冀1003民初13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或涉外为满3个月)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或涉外均为3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