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南阳市邓州市人民法院 内容 王海江、马晓娟: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原审被告襄阳锦翔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王海江、马晓娟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再审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再审申请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