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人民法院 内容 田纪春:本院受理原告薛顺荣与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公告向你送达民事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