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内容 齐修峰: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篮球协会诉济源市宇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第三人齐修峰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支付比赛赞助费30万元及利息;2、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支付违约金6万元;3、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中马头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