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执行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人民法院 内容 王磊、隋宏阳、李明泽(李路明)、袁社强:胡沧生与河北德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王立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冀0123执异38号执行裁定书。根据法律规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内来本院第八调解室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