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张金中:本院受理原告刘胡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闫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