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信阳市固始县人民法院 内容 陈英杰、王祖超:本院受理原告河南固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525民初86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要求:你们立即清偿逾期贷款本金10万元及拖欠利息。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法庭开庭审理本案。请准时到庭参加诉讼,如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