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离婚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平顶山市宝丰县人民法院 内容 孙磊磊:本院受理原告姚世孟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0421民初30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不准予原告姚世孟与被告孙磊磊离婚。案件受理费300元,由原告姚世孟负担。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