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 内容 许强:本院受理刘振先诉许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豫1421民初5507号的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