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内容 苏白(武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牛犇诉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南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