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武汉腾飞众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北三通汇名车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蔡宏与武汉腾飞众联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湖北三通汇名车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第八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