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丽水市庆元县人民法院 内容 史美玲:原告叶邦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送达文书,现依法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商事诉讼一审相关告知材料(内含诉讼风险提示书、诉讼当事人须知、裁判文书上网告知、诉讼诚信告知书、等诉讼须知)、司法公正码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法律责任警示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2022年04月12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