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人民法院 内容 陈学锋、贾星星、杨新花、鲁永生: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陈学锋、贾星星、赵华、杨新花、鲁永生金融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