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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侵权责任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人民法院
内容
陈进(xxxxxxxxxxxxxxxxxx):本院受理原告义乌市恒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陈进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表、判后答疑告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定于2022年3月29日09时00分在廿三里法庭三号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届时你应按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本院将依法判决。
刊登日期
2022-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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