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委托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 内容 余海涛、石家庄海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杨鹏与被告余海涛、石家庄海客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延,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公告期满后的次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