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公告人 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人民法院 内容 河北德菲智能安防设备有限公司、耿文广: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天诚线缆销售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冀0402民初37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