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 内容 肖付玉:本院受理原告王治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豫1403民初328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