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望谟县人民法院 内容 黄磊:本院受理原告王朝联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2021)黔2326民初235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望谟县人民法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2-0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