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 内容 罗涛:本院受理原告杨江丰诉被告罗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604民初633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杨江丰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0元,由原告杨江丰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刊登日期 2022-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