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股权转让纠纷 公告人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内容 舒文强:本院受理吕诗蔓诉你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廉政监督卡、合议庭成员通知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届满之次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3月31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刊登日期 2022-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