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王勇,李洪艳,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胜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锟铻宏达石油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云05民终162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云南省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北京胜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黑龙江省火电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锟铻宏达石油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北京胜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王勇、李洪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1)云05民终162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2-01-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