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张帆, 河北鼎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冀0105民初5302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鼎峰健身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帆诉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2021)冀0105民初5302号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