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
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罐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企总管(郑州)网络科技中心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豫01知民初2183号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公告人 |
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南罐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企总管(郑州)网络科技中心:本院受理的原告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企总管(郑州)网络科技中心、河南罐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案号:(2021)豫01知民初2183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1日上午9点(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2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20 |






